勞務派遣是指:擁有經營勞務派遣業(yè)務資質的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,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合作協(xié)議后,將勞動者派遣至用人單位提供勞務的用工形式。
特別提醒:用工單位在與勞務派遣單位合作之前,一定要查清對方是否有勞務派遣資質,并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《派駐人員確認單》確認派駐人員身份。用工單位與未取得勞務派遣資質的單位建立勞務派遣關系的,存在勞務派遣員工與用工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風險。
在勞務派遣中,如果發(fā)生勞動爭議勞動者應該告誰?
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》第二十二條規(guī)定:"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與勞動者發(fā)生勞動爭議的,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為共同當事人。"
異地派遣社會保險應當如何繳納?
派遣單位所在地與用工單位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的,可以由勞務派遣單位的分支機構為派遣工繳納社會保險,沒有分支機構的應由用工單位繳納社會保險。
但根據(jù)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》中的規(guī)定,若勞務派遣單位所在地的社會保險待遇高于勞動合同履行地的,經派遣單位與派遣工協(xié)商一致的情況下,也可以在勞務派遣單位所在地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。
派遣工發(fā)生工傷事故的應當由誰承擔賠償責任?
第一種情況:勞務派遣單位未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,根據(jù)《勞動合同法》第九十二條規(guī)定,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。
第二種情況:勞務派遣單位為派遣工繳納工傷保險的,按照《勞務派遣暫行規(guī)定》中的規(guī)定,應當由派遣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賠償責任。
注:關于工傷保險責任承擔問題,在實務中存在爭議,以上觀點為作者個人觀點。
在哪些情況下,派遣工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?
(1)《勞動合同法》第四十六條規(guī)定的情形;
(2)用工單位退回派遣工,派遣單位重新安排派遣時降低條件的;
(3)勞務派遣單位無法正常開展勞務派遣業(yè)務的(如:破產、注銷、清算等)。